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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关于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孔祥亮    时间:2019-12-06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教组发〔2019〕3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最新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通过深化学习,引导党员充分认识,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守初心、担使命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自身问题的实际步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检视问题

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组织党员盘点参加主题教育的收获提高,查找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差距不足。党员重点检视3个方面问题:检视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或《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基层党组织要重点检视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基层党组织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三、严格把握程序要求

要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党员要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给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得分不低于90分,比例一般不超过15%,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以学校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星级评定按照“堡垒指数”进行评星定级,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为无星; 60—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89分为三星级;90分及以上为四星级;五星级党组织由二级党组织在四星级党组织中通过联评产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所辖党组织总数的10%。根据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和星级标准的导向作用。

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明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二级党组织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统筹安排,强化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委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导组要严督实导,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院系等领导班子,要按照《关于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紧扣主题主线,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严实标准,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其他事项

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12月1日至10日期间召开。今年一般不再另行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12月16日(周一)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稿)、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登记表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登记表电子稿(纸质一式一份由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存档,报送至人文学院组织员孔祥亮处,恕园23-301办公室。)报送至材料报送联系人:党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俞洁,联系方式:17857010314,邮箱:7835490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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