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确保线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杭师大教〔2019〕26 号)相关要求,开展线上听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安排
开学两周为线上课程听课重点,学院领导应深入各个线上课堂听课,具体安排见听课安排表(附件1-1)。
第三、四周听课安排以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为主,深入班级开展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2)。
第六、七周听课安排以辅导员、青年教师、教务管理人员为主,具体安排见(附件1-3)。
第八、九周听课安排以班主任、教务管理人员为主,具体安排见(附件1-4)。
第十二、十三周听课安排以院领导、系主任为主,具体安排见(附件1-5)
二、听课重点
开课第一周,重点关注教师课程开课情况,在线教学模式等,稳定教学秩序。第二周开始要从“开出课”到“开好课”转变,应关注每门课程教学班级组织、在线教学展示、教学资源发布、学习任务安排、在线辅导答疑、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情况。
三、其他要求
1.学院在组织相关人员听课时可以参考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听课。
2.尊重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听课前与任课教师邀约,联系任课教师加入在线课堂。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可以先联系教务处。听课人员在听课时不得干扰教师在线教学活动。
3.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听课人员可以在课后与任课教师沟通,或经由学院、教务处进行反馈并帮助任课教师持续改进优化。
四、材料报送
请听完课的老师,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2),在周五下午16:00前将电子表发至邮箱:871443719@qq.com。教务科将汇总每周听课情况,上报教务处。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643127433。
附件3:杭师大教〔2019〕26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0年2月27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rwxy.hznu.edu.cn
书记信箱:zhuying@hznu.edu.cn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