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教师公告 > 教学

教学

关于人文学院开展线上课程听课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0-02-27
 

各位老师:

为确保线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杭师大教〔2019〕26 号)相关要求,开展线上听课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安排

开学两周为线上课程听课重点,学院领导应深入各个线上课堂听课,具体安排见听课安排表(附件1-1)。

第三、四周听课安排以院领导、教研室主任为主,深入班级开展听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2)。

第六、七周听课安排以辅导员、青年教师、教务管理人员为主,具体安排见(附件1-3)。

第八、九周听课安排以班主任、教务管理人员为主,具体安排见(附件1-4)。

第十二、十三周听课安排以院领导、系主任为主,具体安排见(附件1-5)

二、听课重点

开课第一周,重点关注教师课程开课情况,在线教学模式等,稳定教学秩序。第二周开始要从“开出课”到“开好课”转变,应关注每门课程教学班级组织、在线教学展示、教学资源发布、学习任务安排、在线辅导答疑、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情况。

三、其他要求

1.学院在组织相关人员听课时可以参考学生信息员反馈的情况,有重点、有针对性听课。

2.尊重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听课前与任课教师邀约,联系任课教师加入在线课堂。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可以先联系教务处。听课人员在听课时不得干扰教师在线教学活动。

3.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听课人员可以在课后与任课教师沟通,或经由学院、教务处进行反馈并帮助任课教师持续改进优化。

四、材料报送

  请听完课的老师,填写听课记录表(附件2),在周五下午16:00前将电子表发至邮箱:871443719@qq.com。教务科将汇总每周听课情况,上报教务处。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643127433


附件1-1:听课安排表(第一、二周)

附件1-2:听课安排表(第三、四周)

附件1-3:听课安排表(第六、七周)

附件1-4:听课安排表(第八、九周)

附件1-5:听课安排表(第十二、十三周) 

附件2:听课记录表

附件3:杭师大教〔2019〕26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听课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0年2月27日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