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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Copy1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0-04-26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现将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定“四个自信”,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着力提升学术原创能力水平,努力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为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思想理论支撑。

二、课题说明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新兴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重点支持课题、后期资助课题。课题等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根据申报选题意义、预期成果和前期研究基础,经专家评审予以确定,并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应用对策类规划课题已另行发布申报通知,不再组织申报。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经评审公示后,正式发文立项。

(一)年度课题

年度课题主要支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形式不得为单一研究报告)。通过跟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鲜明的学术创新导向和学术思想价值,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年度课题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申报。研究期限为2-3年。

本次年度课题设立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其中,青年课题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学者;自筹经费课题面向高职院校和基层教学科研单位(不含本科院校)等,申报者须自行落实课题研究经费,并由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二)新兴交叉学科和冷门“绝学”重点支持课题

新兴交叉学科课题主要支持以学术前沿或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目标,开展的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研究,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冷门“绝学”课题主要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濒危学科、冷门学科,包括特色地域文化研究、历史地理学、简牍学、音韵学、考据学、古文字学、古天文学、古籍及特色文献整理与研究等研究方向。立项等级为重大课题或重点课题。重大课题的研究成果须是专著加论文或多卷册专著,可下设2-4个子课题,总课题结题以后,其符合规划课题结题要求的子课题确认为一般课题。课题研究期限为2-3年。

(三)后期资助课题

后期资助课题主要支持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立项等级为重点课题或一般课题。2017年以来立项且获得资助经费低于4万元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其成果为专著书稿的可以申请出版经费补助,但不再重复立项。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得以已完成的成果另行申请后期资助课题;当年度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成果文库并获立项的,保留后期资助课题资格,资助经费不再拨付。申报后期资助的还要递交查重报告,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能超过30%,报告一式三份。没有查重报告的不予受理。查重报告参照国家社科的标准。

本年度申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出版资助课题的(浙社科联发[2020]15号),与后期资助课题统一评审、统一立项、统一管理、统一出版标识,有意向申报省社科联出版资助课题的,请直接申报本次的后期资助。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省社科规划课题。课题负责人有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所有课题皆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课题。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特别提醒:1、专项课题和年度课题、后期资助、新兴交叉、冷门“绝学”课题都不能同时申报。2、有教育部课题在研的和今年在公示的都不能再报规划课题。3、有在研国家社科或省级课题的也不能报新兴交叉、冷门“绝学”。4、限项只针对年度课题,不包括新兴交叉、冷门“绝学”后期资助和专项课题。5、教育部后期资助课题在研的可以报省规划课题。6、申报省哲社课题的就不能再申报省社科联的出版资助课题,因为出版资助被认定为省规划课题。7. 有在研省哲社基地课题和智库课题的都不能报今年的规划课题。】

(二)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名额参考各单位前三年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上报数、立项数、立项率以及撤题终止数等指标进行分配。如申报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报省哲社。

(三)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评审纪律,不得开展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

四、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各类课题一律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

网上申报时间为:年度课题和后期资助课题为2020年4月30日至5月20日,纸质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5月21日;新兴交叉学科课题和冷门“绝学”课题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22日,纸质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6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www.zjskw.gov.cn),从页面右侧功能区中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系统】入口进入,按“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填报。

纸质申报材料为:每个人的材料不要用信封单独装,采用申报书夹活页的形式。(1)年度课题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2)2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7份;(2)新兴交叉学科课题和冷门“绝学”课题提交《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表》(附件4)一式9份;(3)后期资助课题(含申请省社科联出版资助课题)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附件5)2份、匿名成果打印稿(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和成果简介(4500字以内,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一式3份。后期资助课题的电子书稿无需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已立项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出版经费补助,提交匿名成果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出版合同和成果简介一式4份,需填写汇总表但无需网上申报。

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课题申报所需材料请直接上浙江社科网下载,或者使用附件。

所有申报资料均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874348196@qq.com;纸质申请资料交到科研院608办公室

校内联系方式:

朱老师,电话:28869459;办公室:行政楼608室;

电子邮箱:874348196@qq.com 。

省社科联规划处:

省社科联规划处通讯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16、517室(邮政编码:310003);电子邮箱:zjssklghb@vip.163.com

联系人:叶德清0571-87053195(申报系统问题咨询),

徐丹彤0571-87050492(申报政策咨询)。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王佳林0571-87290536。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附件3.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4.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表

附件5.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

附件6.2021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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