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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及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0-11-05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开展省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和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要求

产教融合示范基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高等学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称号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高校主导,企业参与,育人为本”为宗旨,项目类型和企业参与基本条件等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要求。

、申报数量

参照通知要求,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三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校限推荐申报1项,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限推荐5项

、材料提交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1月13前,将申报书(附件2)发至邮箱420750186@qq.com,联系人:傅培恩28866897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申报书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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