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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专业转换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0-11-20
 

班级: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以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2021-1学期专业转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专业转换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8〕11号)文件,专业转换工作由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各师范类专业接受转入学生计划数应不超过当年级师范专业建议人数(附件1)的20%,其他专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教学资源实际,尽可能满足学生专业转换需求。

(二)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11月18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成立专业转换工作领导小组(应含纪委书记),制定专业转换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方案须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向学生公布。制定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安排(附件3、附件4),将当学期计划表及考核安排表(附件3)录入系统并报教务处审核。11月25日,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

2.11月27日-12月1日,学生根据本人实际和转专业条件要求,在网上填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http://jwxt.hznu.edu.cn),填报成功后随附成绩单、转专业申请表(务必在填报期间网上打印并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交至人文学院教务科408

3.121-2日下午16:30前,核查报名学生资料,若逾期不交纸质材料,视作放弃申请;网上申报和纸质报名材料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才算报名成功。

4.12月7(周一)下午13:30-15:30举行人文学院转专业笔试(地点:中国语言文学类在恕园31-101、历史学在恕园31-201

5.12月9日(周三)上午8:30开始,举行人文学院转专业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12月14日前,学院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学生考核成绩,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7.12月17日前,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附件5)、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证明等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8.1月8日前,学院专业转换学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专业转换工作的透明度,做好专业转换工作的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做实做细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组班数、时间安排、组织程序及考核方式等内容。学院考核的原始材料注意存档备查。

2.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转专业申请表,填完后需在报名期间内打印完成,并向转入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专业转换的相关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3.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公示后,学生可在当学期选课期间,根据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选课,但须照常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和教学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违反校纪、校规者,取消其专业转换资格。

4. 申请专业转换学生需完成专业转换当学期所有的教学活动,所获得的成绩和学分全部如实记入成绩档案。

5.获准转专业名单公布后,接收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之前须对专业转换学生进行学习计划、课程学分转换与认定等方面的指导,发放专业培养方案人手一册。

6.获准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在下一学期需按新编的行政班级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学院教务科应将所接收的学生名单报送本院学工办,学生自行联系转入学院辅导员确定个人住宿、学院学生活动安排等。

联系人:鲍老师、傅老师,28866897;地点:恕园23-408。


附件:

附件1:2020级师范专业建议人数

附件2:专业转换实施方案20201119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2020-2021-1学期各专业拟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安排表



                                   人文学院教务

                              2019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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