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22日,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期末考试顺利有序进行,现结合本科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及《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及考试安排
1.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在周三、周四上课的课程,最后一次上课时间是第十三周;周一、周二上课的课程,最后一次上课时间是第十四周。请任课老师在课程结束前完成期末考核,在元旦前完成成绩录入。
2.本学期课程教学及考查课的卷面考核,在2021年1月14日之前由任课老师组织随堂完成(为避免与上课冲突,17、18周白天不再预约补课教室)。建议任课老师在1月18日前完成专业考查课的成绩录入。
3.期末考试在2021年1月18日-28日集体安排。按学校规定任课老师在考后3天内完成成绩录入。
4.关于成绩录入,本次采用新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请任课老师在邮箱中查收,操作说明和成绩密码,录入时,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务科联系(学校要求每门课程的平时成绩至少需要四项,其中考勤成绩不能超过20%,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录入,所有学生的某一项成绩不能完全一样)。任课老师提交成绩后,学生不能看到成绩,学校将进行成绩审核,成绩录入不规范的,将会被退回修改。审核通过的成绩,学生将会看到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请任课老师慎重评阅。
5.根据学校规定,每位教师均应完成期末考试监考工作,具体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等排考结束后,将发给每位监考老师。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1.各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2.学院需将疫情防控常态化深入到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周密严谨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召开专门的考试工作部署会,对考试工作各环节和相关要求逐一落实并责任到人。组织全院教师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杭州师范大学考场规则》《杭州师范大学考务守则》《杭州师范大学无人监考“诚信考场”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开展从试卷命题至制卷、监考、阅卷、归档等考试环节全过程培训,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管理。
3.考试期间,学校领导、校督导以及考试工作检查小组将对考场进行巡查,凡在巡查中发现有考场秩序混乱、考务人员不作为等现象,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考试过程管理
1.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印制、批阅、质量分析、归档等各项工作。课程采用的具体考核方法应与课程教学大纲一致,如教学大纲中没有明确则默认为闭卷考。考核方法如需调整,应有充分理由,并按规定流程申请审批。对申请开卷考核课程,学院应严格审核把关。试卷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强化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科学考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命题教师应至少在考试周开始前15天提交至少A、B两套试卷,由教研室(系)主任、课程组负责人或分管教学负责人进行命题审核。试卷批阅应规范统一,分数核算准确无误。试卷质量分析应对试卷命题质量、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分析,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改进措施,务必做到详实,有针对性,少说空话套话。按要求做好试卷及相关材料的装订、存档。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应明确平时成绩组成项目的占比及分值,并详细保留过程考核的记录。
2.大力推进教考分离。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命题可以采用试卷(题)库抽取、校内非任课教师命题或请校外专家命题等方式。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平台课、学位课程必须实行教考分离并逐步实现试卷(题)库组卷命题。各学院可逐年推进试卷(题)库建设工作,要求每学期建成比例至少比上一学期提升10个百分点,直至百分百建成。在试卷(题)库建设中,每门课程的试卷库不少于20套,试题库试题不少于600题,同时须有配套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命题人需根据使用实际、人才培养规格的调整以及学科发展趋势等,及时对试卷(题)库进行修订与更新,以保持试卷(题)库的科学性和时效性。学院应对在建的试卷(题)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试卷(题)库须交由专人(非命题组成员)负责保管、抽(组)卷。已使用的试卷(题)须在电子文档中注明使用的学期及学院、班级等,并在五年内不得再次使用。
学院请校外专家进行试卷命题,需向命题人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试卷格式以及我校命题要求等,指定本院教务科专人接洽、印制试卷并封存。校外专家命题的试卷,学院应指定同一教研室或课程组内非任课教师对试卷整体及评分标准进行校阅,对命题质量和试卷格式进行把关。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所有必修课程都应实行教考分离。凡参与教考分离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纪律,严防试题泄密,保证教考分离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3.加强考场组织监管力度。考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中的“考场规则”“考务守则”和相关要求组织考试,各项提醒要到位,对有违纪动机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场告知其违纪事实,收集违纪证据,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学院应及时处理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程序合理,处理得当。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轮流值班,及时处理考试中的突发事件;巡考人员需深入考场,检查考场组织管理工作是否规范,考务人员执行考务工作情况以及考场纪律情况等。
四、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持续推进“诚信考场”
1.开展诚信考风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考场规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分享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考试违纪后果,强化学生的荣辱观、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持续推进无人监考“诚信考场”工作。按学校要求,本学期除预科班以外,其他由人文学院作为开课学院的专业考试课(考查课除外),均在无人监考的“诚信考场”内进行。具体操作规程见《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无人监考“诚信考场”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3.关于“诚信考场”注意事项:(1)开考30分钟后,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两名监考老师均应在教室内进行监考。(2)开考前,请监考老师做好考场清理、考场布置、宣读考场规定等工作,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做好试卷份数清点、材料填写和上交等工作。(3)考生入场后、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应再次对考场进行清查,避免考生将手机或考试相关材料遗留在抽屉里。检查考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考生是否按指定座位就坐,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离身,与考试无关用品一起放到指定位置。
五、其他说明
1.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诚信考场作“★”标记)电子稿、纸质稿并盖章(用于存档)于12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学生如有旷考、限考等情况,在成绩录入前请任课老师与学院教务科联系。
3.请任课老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2021年3月5日前)将归档清单、卷面考核自查表、命题审定表、试卷质量分析表(以系统导出为准)、阅卷情况登记表(该5份材料已放入试卷袋中,请填写完整)、教学进度表(进度表如已交,请忽略此项)、教师工作记录本和试卷一并交到教务科408室。回卷时请注意:(1)试卷请按照成绩单名单顺序排好。(2)试卷分数务必用计算器加分,确保无误。(3)分数如有修改,请在修改处签名。
六、试卷提交方式
请在2021年1月7日之前将最终稿试卷电子版(见附件5)(包括A卷、B卷、A卷标准答案、B卷标准答案并注明试卷印制份数等文档)发送至教务科邮箱(420750186@qq.com),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试卷由院教务科送学校文印室印制。请老师们务必使用新的试卷格式进行命题,遵守纪律,严防发生泄题、遗失等事故。
附件1: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无人监考“诚信考场”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0年12月2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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