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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批研究性研讨课程申报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0-12-16
 

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建设,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开设研究性研讨课程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现开展第二批研究性研讨课程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课程要求。课程应体现科教结合,开展启发式讨论教学,引导学生进实验室,参加科研项目。课程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实践类课程实践学时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

(二)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或入选学校“卓越人才计划”四层次以上人员;切实做到课程负责人本人授课、课时数量、课程质量三落实。

(三)课程规模。课程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鼓励教师跨学院开课,鼓励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与研究生合班授课。课程实行师生互选,小班化教学,人数控制在5~15人之间。

(四)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为1-2学分,总学时一般为16学时或32学时,学分与学时数比例同其他课程(理论课1:16,实践课1:32)。修读学分归入个性化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五)课程考核。注重形成性评价,可结合专题论文、研究报告等学习成果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二、申报流程

(一)课程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性研讨课程申报表》及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对课程负责人资格及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学术性等进行审核。

(二)各位老师填写《申请表》(附件1,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稿发至邮箱420750186@qq.com

(三)各专业研究性研讨课程数不超过本专业的专业课总数的10%。两年后学校将对课程教学实施效果进评价,优秀者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28866897。


附件1:申报书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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