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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才认定】关于做好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及备案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1-03-05
 

各学院、部门:

根据杭州市《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及备案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一)申请条件

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要求,我校全职工作人员或在我校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1)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我校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http://rc.zjhz.hrss.gov.cn/),注册个人账号进行人才认定申请,系统完成提交后,申请人钉钉联系学校经办人预审。经预审、提交纸质材料、学院(部门)及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分批上报杭州市相关部门审核。人才认定操作手册见附件2。

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备案

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高层次人才认定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仍在杭州市工作的可申请备案。申请人登陆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申请,系统填报完成后,申请人钉钉联系学校经办人提交并预审。经预审、学院(部门)及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分批上报杭州市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操作手册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人才认定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任何人严禁上传或传播涉密文件及信息。

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或原认定结果在申报管理系统中予以注销:(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高层次人才资格;(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4)被处以刑事处罚,在执行期间。

人事处(人才办)联系人:刘思佳,28862861,杭师大专属钉钉“刘思佳”。


附件1.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修订版)

附件2.人才认定操作手册

附件3.人才认定备案操作手册

附件4.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人工作简历表


              人事处(人才办)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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