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确保生源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保证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洪治纲
副组长:诸英、刘正平、管庆江、林航
各硕士点组织由硕士点负责人和导师组成5人或以上的复试小组(复试记录教师、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成员、技术人员)。
注:各位命题教师、面试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并与校研究生院签订保密协议书。
三、复试范围
参加复试的考生为一志愿达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及各专业按缺额经调剂系统上来的考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复试基本要求
1. 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院当年的各专业复试基本要求;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专业控制在1:1.5。
五、复试形式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1.各专业的网络复试均须采取“钉钉”和“腾讯会议”双机位的方式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个部分。每一位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同时,由学院党委组织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等进行考核。整个复试时间为20分钟以上。
3.跨专业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前考生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且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加试,即在网络远程复试结束后,对考生进行网络加试。
各专业复试内容、加试内容详见学院复试细则。
六、复试程序
1.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材料。
3.复试前,由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考生进行网上心理测评。
4.复试前考生应提前选择一个安静的独立空间,调试准备合适的网络环境(WiFi、4G或5G),并自备性能良好的电子设备(一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平板电脑、一只智能手机等)。
七、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素质能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分)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60%;
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40%。(复试成绩由复试组成员各自打分,然后取平均值。)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硕士点将本专业考生的总分进行综合排名,并在记录表上写明是否录取。
注:任何一门复试科目(含跨专业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调剂工作:
调剂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各学位点的具体要求。调剂由各二级硕士点根据调剂考生初试总分、本科就读专业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调剂程序: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和各调剂专业;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由该网站公布);
3.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规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公布在学院网站;
4.学院在“调剂系统”上向调剂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6.考生复试通过后,经校研招办检查无误,我校将在中国研招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该考生选为“待录取”,请考生在24小时内上网接受我校的“待录取”;
7.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九、体格检查
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底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心理健康测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可采用“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
2.复试时,考官直接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的鉴定意见及人事档案材料,给予考生公正的评定。考生如需委培请告知。
十一、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凡复试中某一环节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3.拟录取名单,由学院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十二、复试录取的监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监督举报邮箱:rwxyjw@hznu.edu.cn
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65209 E-Mail:rwxyyjspy@hznu.edu.cn
联系人:叶老师或孙老师
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布网站: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http://rwxy.hznu.edu.cn/yjsjy/zsgz/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21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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