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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浙江省教育厅高校课程思政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1-04-12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现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根据教育厅的安排,本次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分评审类、备案类,“示范课程”为评审类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前述项目均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此次推荐申报的“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学校优先保障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省优势特色学科、申博学科的建设需要;各学院应将申报项目按类进行院内排序。

(一)示范课程

本次拟推荐申报1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至少须申报一门,已列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含2021年推荐申报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二)教学研究项目

本次拟推荐立项建设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0项,列入“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申报人应具有最近两年主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经历,曾主持校级课程思政类项目者优先。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本次拟推荐立项建设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2个。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流程及提交材料

各学院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于4月2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电子稿教务科,联系人:傅培恩,电话:28866897,邮箱:420750186@qq.com。示范课程项目需同时提交授课视频(视频要求详见申报书),后期经教务处组织评审,报校长办公会同意后,各推荐项目于5月6日至5月10日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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