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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1-04-16
 

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全面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杭师大党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支撑专业建设和提升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办法和建设要求

1.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先建设,后认定”的备案制方式,学院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报学校备案后立项建设;项目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堂改革、教学方法研究等。

2. 结合一流专业建设任务,学院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不少于5项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设立不少于2项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其他专业由学院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设立项目。

3. 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学院在国家、省一流专业建设经费和教学业务费中给予资助;项目建设周期1-2年,建设期满经学校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4. 项目负责人需是各学院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且目前没有担任未结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5月10日(周前将申报书(附件1)发至邮箱420750186@qq.com。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28866897 地址:恕园23-408。

  

附件1:申报书


                                              人文学院教务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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