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主推荐,经人文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研究和人文学院党委审查,拟确定下列同志为发展对象。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性 别 | 年龄 | 学历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
1 | 刘雅晨 | 历史171班 | 女 | 23 | 大学本科 | 20171025 | 20181030 | 20210515 |
2 | 潘伊璐 | 历史171班 | 女 | 22 | 大学本科 | 20171025 | 20181030 | 20210515 |
3 | 刘桑桑 | 人教171班 | 女 | 23 | 大学本科 | 20171017 | 20181030 | 20210515 |
公示期限7天(5月15日—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及时以口头、书面等形式向人文学院党委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
党委联系电话:28865223
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28865023
人文学院党务工作中心:15967183447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202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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