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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1-12-01
 

2021-2022学年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202216日至1421级本科生为1月10日至14日),为确保期末排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及考试安排

 1.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请任课教师在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课堂教学和随堂考查。《新中国史》在2022年1月1日前完成课堂教学和随堂考查。

2.老生的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请任课教师在2022年1月6日前完成课程教学,老生的考查课在2022年1月6日前在课表规定的上课时间和教室完成随堂考查。新生的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请任课教师在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课程教学,新生的考查课在1月10日前在课表规定的上课时间和教室完成随堂考查。

3.为避免与上课冲突,17-18周白天不在预约教室。期末考试在202216-14日集体安排(具体课程详见附件5)按学校规定任课教师在考后3天内(1月17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4.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个方面综合评定。原则上,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50%。平时考核包括期中考核、作业、测验、课程论文、读书报告、调研报告、课堂提问或讨论、日常考勤等,各环节占比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可少于4种类型,日常考勤占平时成绩的比例不高于20%。期末考试成绩以正态分布为宜,课程考核总评优秀率应不超过20%,中等以下也要有相应比率。

5.成绩录入,采用新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请任课教师在钉钉上查收,操作说明和成绩密码,录入时,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务科联系。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学生不能看到成绩,学校将进行成绩审核,成绩录入不规范的,将会被退回修改。审核通过的成绩,学生将会看到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请任课教师慎重评阅。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1.各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2.组织全院教师考前培训会,对《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等考试相关文件制度进行具体培训,对试卷命题、批阅、质量分析、归档等各环节,尤其是试卷检查中发现的普遍及突出问题进行重点强调,对考试组织管理,尤其是考场突发情况的处理、违纪行为的界定与处理等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每位教师都能明确考试相关要求,责任到人。

3.将疫情防控常态化深入到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周密严谨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

4.成立考场巡视组,对监考人员及考场纪律进行巡查,凡在巡查中发现有考场秩序混乱、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等,应进行及时纠正处理,构成教学事故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考试过程管理

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印刷、交接、保管,考场组织与管理,试卷批阅、质量分析、归档等各项工作。

1.试卷命制要科学严谨。课程采用的具体考核方法应与课程教学大纲一致,如教学大纲中没有明确,则默认为闭卷考。考核方法如需调整,应有充分理由,并按规定流程申请审批。对申请开卷考核课程,学院应严格审核把关。试卷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强化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科学考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命题教师应至少在考试周开始前15天提交至少A、B两套试卷,试卷格式规范,难易度适中,题量相当,A、B卷重复率(含近三年试卷)不得超过20%。试卷由教研室(系)主任、课程组负责人或分管教学负责人进行命题审核。试卷命题、审题、印制和保管各环节,必须严格保密,完善各类交接手续,严防试题泄露。论文考核应有明确的出题范围,统一规范的格式要求,具体可以参考论文模板。学生论文须经中国“知网”课程学习全过程综合培养平台查重检测,查重报告应附在论文封面后。

2.大力推进教考分离。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命题可以采用试卷(题)库抽取、校内非任课教师命题或请校外专家命题等方式。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平台课、学位课程必须实行教考分离并逐步实现试卷(题)库组卷命题。各学院可逐年推进试卷(题)库建设工作,要求每学期建成比例至少比上一学期提升10个百分点,直至百分百建成。学院应对在建的试卷(题)库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试卷(题)库须交由专人(非命题组成员)负责保管、抽(组)卷。已使用的试卷(题)须在电子文档中注明使用的学期及学院、班级等,并在五年内不得再次使用。学院请校外专家进行试卷命题,需向命题人提供课程教学大纲、试卷格式以及我校命题要求等,指定本院教务科专人接洽、印制试卷并封存。校外专家命题的试卷,学院应指定同一教研室或课程组内非任课教师对试卷整体及评分标准进行校阅,对命题质量和试卷格式进行把关。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所有必修课程都应实行教考分离。凡参与教考分离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纪律,严防试题泄密,保证教考分离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3.考场组织管理要精细到位。考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中的“考场规则”“考务守则”和相关要求组织考试,考场布置要规范,清场要仔细,各项提醒要到位,对有违纪动机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场告知其违纪事实,收集违纪证据,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学院应及时处理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程序合规,处理得当。

4.试卷批阅分析要客观准确。试卷批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进行。评阅标记使用规范,给分客观,合分准确。公共课、平行班、艺体类部分专业课阅卷应实行流水作业或集体评分。复核人员应对照评分标准对每份试卷进行复核,确保试卷评阅和计分无误。试卷质量分析应对试卷命题质量、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分析,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改进措施,务必做到详实,有针对性,少说空话套话。平时考核一般不少于4种类型,打分要合理,避免打分过高,变相成为课程拉分手段。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应详细保留各项过程考核的记录与成绩。

5.考试材料归档要统一规范。考试相关材料要及时分类存档,试卷空白卷及参考答案、命题审定表、成绩单、试卷(非卷面考核)质量分析表、阅卷登记表、学生答卷应装订成册,与《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一起装袋存档。电子存档应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档,在线考核的试卷空白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学生答卷也应下载存档。

、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持续推进“诚信考场”

1.开展诚信考风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考场规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分享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考试违纪后果,强化学生的荣辱观、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持续推进无人监考“诚信考场”工作。鼓励考试课程实施无人监考“诚信考场”,专业课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申报,公共课由开课学院以课程为单位进行申报。

3.关于“诚信考场”注意事项:(1)开考30分钟后,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两名监考老师均应在教室内进行监考。(2)开考前,请监考老师做好考场清理、考场布置、宣读考场规定等工作,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应做好试卷份数清点、材料填写和上交等工作。(3)考生入场后、考试开始前,监考老师应再次对考场进行清查,避免考生将手机或考试相关材料遗留在抽屉里。检查考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考生是否按指定座位就坐,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离身,与考试无关用品一起放到指定位置。

、其他说明

1.学生如有限考情况,请任课教师在12月1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报给学院教务科。学生如有旷考情况,请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报给学院教务科。

2.本学期在仓前和下沙分设两个考区,下沙学生较多,考场较多,每位老师监考次数较以前有所增加,请任课教师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等材料。届时请前往下沙监考的老师,提前一天上午在钉钉班车群(钉钉群号31962675)预约班车。

3.请任课教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归档清单、卷面考核自查表、命题审定表、试卷质量分析表(以系统导出为准)、阅卷情况登记表(该5份材料已放入试卷袋中,请填写完整)、教学进度表(进度表如已交,请忽略此项)、教师工作记录本和试卷一并交到教务科302室。回卷时请注意:(1)请根据期末考试归档材料清单核对材料。(2)试卷请按照成绩单名单顺序排好。(3)试卷分数务必用计算器加分,确保无误。(4)分数如有修改,请在修改处签名。

、试卷提交方式

请在20211215日前将最终稿试卷电子版(见附件4)(包括A卷、B卷、A卷标准答案、B卷标准答案并注明试卷印制份数等文档)发送至教务科邮箱(420750186@qq.com),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试卷由院教务科送学校文印室印制。请老师们务必使用新的试卷格式进行命题,遵守纪律,严防发生泄题、遗失等事故。


附件1:卷面形式相关表格

附件2:非卷面考试相关表格

附件3:人文学院期末考试归档材料清单

附件4:试卷命题样卷

附件5:2021-2022-1学期期末集中安排考试课程名单



人文学院教务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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