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培养,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杭州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杭师大组〔2020〕11号)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熟一个,确定一个。
二、确定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符合基本要求和突出表现两方面,方可被推荐。
(一)基本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信仰宗教;遵守校纪校规,所在学期无违纪行为;
2.积极分子考察已满一年,经常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每个季度不得少于1篇;
3.学习勤奋,成绩合格,评选当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大学一、二年级学生要求已读学期平均绩点位列班级前50%;大学三年级以上学生,要求已读学期平均绩点位列班级前60%。在发展前一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
4.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确立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志愿服务时间达到20小时/学期(志愿服务时数包括校院青协开展和认可的志愿服务、也包括固定活动日中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假期中社会实践中的志愿服务活动,比如支教等);
5.自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日均学习得分达到30分及以上,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
(二)突出表现
在学业表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学科创新、文章发表、公益实践、文明守信、实习表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符合要求者方可被推荐。要求大一大二符合三项、大三大四符合四项。(其中以第一参赛者在省级及以上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以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课题立项、以第一作者在二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情况,算两项)
1.政治意识:学习强国日均分达到40分及以上,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95%及以上。
2.学业表现:已读学期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15%,且每学期参加院、校组织的学术讲座和学习活动8次及以上。
3.社会工作: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过干部,并获评校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一年内)。
4.文体活动:在院团委组织的文化、体育、艺术等重要比赛中获二等奖或校团委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化、体育、艺术等重要比赛中获三等及以上奖项不少于两次。
5.学科创新:在校学术科技竞赛、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论文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课题被校级及以上单位重点立项(限前3名合作者)。
6.发表文章:前一学期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报纸、杂志、书籍等刊物或知名的门户网站发表文章(不少于500字);已读学期在三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参见《杭州师范大学期刊定级标准》)。
7.公益实践:前两学期参加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80小时及以上;创业公司被工商部门注册;学生应征入伍的。
8.文明守信:前一学期所在寝室经学院卫生检查获得优秀次数达总检查次数的80%及以上或获得校“文明寝室”称号;曾有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修身等行为,受到学校表彰。
如在道德风尚、社会工作等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事迹的,或在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经过党委研究,可优先考虑,知识水平可适当放宽。
三、确定程序
(一)班级团支部推荐
1.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2.由党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和所在班级团支书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申请书的积极分子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1、2、3、4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并召开支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团支书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民主投票,按照赞成票达到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确定发展对象候选人。
3.各班团支部将推荐出来的发展对象候选人依照票数多少上报所在党支部。
(二)学院团委学生会推荐
1.入党积极分子向学院团委学生会递交申请和证明材料。
2.由党支部委员和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入党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1、2、3、4和突出表现要求的人员名单,召开大学生会学生干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学生团委副书记依照推荐条件,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学生干部对以上推荐对象进行民主投票,按照赞成票达到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3.学院团委组织部将推荐出来的发展对象候选人依照票数多少分别上报所在党支部。
各党支部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报学院党委备案。
四、附则
1.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分别为3月和10月。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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