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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评优】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评选办法

来源:人文学工   作者:人文学工    时间:2022-03-10
 

为鼓励新疆预科生思想正派、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成为国栋梁之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被我校录取并在校学习的预科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在校内外从事任何宗教活动,不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包括不戴各类头巾。积极向上,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品德素质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参评学期未受过纪律处分。

4.学习刻苦努力,进取向上,任何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社会公益活动。

5.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三、标兵类型及具体要求

选拔的标兵包括学习标兵奋进标兵,用于选拔学习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发放标兵证书,并给予500元的奖励。(去年已经评过文体标兵、寝室标兵、实践标兵、宣传标兵、学生工作标兵和自律标兵,故本学期不再参评。)

(一) 学习标兵

用于奖励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并且评选当学期专业必修课的考试成绩有2门课在80分以上的学生。

(二)奋进标兵

参评学期无迟到、无旷课、无请假,学习成绩位列班级前10,任课老师反馈良好

四、评选程序

1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每学期评选一次。每学期初,学院下发评选通知,学生根据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1级新疆预科生标兵申请表》(须附上证明材料)

2.填写完成后将《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1级新疆预科生标兵申请表》发送给班长,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于2022年3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1426674546@qq.com。

3.学院成立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评选小组,开展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张榜公布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发放标兵证书和奖励

5.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奖金从本科学生奖学金中开支。

5.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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