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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学生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2-03-15
 

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各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专升本)专业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要求,现在对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学生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范围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为创新创业劳动教育社会实践三类,学分的认定标准参照人文学院在教务处备案过的实施细则执行。

创新创业:包含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科研获奖,主持或参与的各类学术科研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获得的专利,考取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图书馆志愿者等。

劳动教育由人文学院团委组织并考核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最终由学院团委确定认定标准。

社会实践:由团委等部门组织并考核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满足实践时间为1周(16学时)认定为1学分的前提下,由校团委确定认定标准。

二、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审核方式

 创新创业学分,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初审小组,负责初步审核班级学生获得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填写审核分数,并向全班进行公示。

 学院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创新创业类学分由学院教务科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社会实践类学分由学院团委负责审核,整体工作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牵头,学院教务科实施。最终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由学院教务科收集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三、Ⅱ类学分的认定及申报

(一) Ⅱ类学分获得的对象为在校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学生,时间跨度为在校期间。

(二) 每位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本文件规定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范围中选择性地实施完成哪方面的内容,但要确保Ⅱ类学分累计达到3学分方可毕业。

、各位同学请填写《II类学分申报表汇总

由班长负责汇总, 各班于2022年6月1日前班长将统计表电子稿及学分证明材料发至871443719@qq.com,联系电话:28865476。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专升本)专业Ⅱ类学分管理细则--新修订

        附件2 汉语言文学(专升本)II类学分申报表汇总(空白表)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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