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各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专升本)专业Ⅱ类学分管理细则要求,现在对2021级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学生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范围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为创新创业、劳动教育、社会实践三类,学分的认定标准参照人文学院在教务处备案过的实施细则执行。
创新创业:包含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科研获奖,主持或参与的各类学术科研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获得的专利,考取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图书馆志愿者等。
劳动教育:由人文学院团委组织并考核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最终由学院团委确定认定标准。
社会实践:由团委等部门组织并考核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满足实践时间为1周(16学时)认定为1学分的前提下,由校团委确定认定标准。
二、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审核方式
创新创业学分,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初审小组,负责初步审核班级学生获得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填写审核分数,并向全班进行公示。
学院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创新创业类学分由学院教务科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社会实践类学分由学院团委负责审核,整体工作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牵头,学院教务科实施。最终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由学院教务科收集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三、Ⅱ类学分的认定及申报
(一) Ⅱ类学分获得的对象为在校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学生,时间跨度为在校期间。
(二) 每位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本文件规定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范围中选择性地实施完成哪方面的内容,但要确保Ⅱ类学分累计达到3学分方可毕业。
四、各位同学请填写《II类学分申报表汇总》
由班长负责汇总, 各班于2022年6月1日前班长将统计表电子稿及学分证明材料发至871443719@qq.com,联系电话:28865476。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专升本)专业Ⅱ类学分管理细则--新修订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2年3月14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rwxy.hznu.edu.cn
书记信箱:zhuying@hznu.edu.cn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