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人文学院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体检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工办   作者:人文学工办    时间:2022-04-15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笔试、复试招考工作已结束,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需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材料审核对象

2022通过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考拟录取的应届生与非应届生。

、相关材料寄送时间

(一)各位拟录取考生的《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个人体检表应于2022510日前统一完成寄送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于20227月份寄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在2022510前寄送。

三、政审考核流程

(一)由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寄送《调档政审函》《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给考生档案单位的档案目录至拟录取考生原单位,考生4月19之前将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材料信息填报表》发送至邮箱920039574@qq.com以便于材料的寄送。

(二)由原单位或党组织在考生《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上对该同志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工作表现作详细的书面介绍。内容必须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加盖鉴定部门公章。

(三)请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以及该同志人事档案材料以特快专递寄送我校人文学院学院党委,以便审查,审查合格档案不再退回。(如果该同志为贵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其人事档案不必寄来,只需要寄回考生思想政治审查鉴定表即可;如果该同志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人事档案请在7月份再寄,目前只需寄回考生思想政治审查鉴定表即可;如果该同志为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则需510日前自行将各项人事档案材料寄送至我校人文学院

体检审查工作

复试体检不统一组织,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10日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表寄送至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

五、其他事项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2022510日前寄送《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以及个人体检表,人事档案材料请由原学校于7月份再寄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在2022510日前统一寄送《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审查鉴定表》、个人体检表以及人事档案材料三项。

(二)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邮政编码:311121)

收件人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邮寄电话28865208

        体检表

        202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材料信息填报表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2022415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