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以下简称预科生)培养质量,建立预科生自主发展的评价体系和学生教育管理的激励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特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第二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测),以及优秀标兵评选。
请各位预科生认真阅读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附件2:《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评选办法》,填写相关材料。
一、综测及评选对象
对象为被我校录取并在校学习的预科生。
二、综测及评选过程
(一)综测
1.预科班所有同学务必认真阅读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相关材料;
2.2021--2022学年的综测包括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两次,每位预科生务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好两个学期的综测考核表,包括附件3:《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预科班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和附件4:《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预科班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
3.填写好附件3、附件4后,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学号+综测”,发送给班长,由班长分别统一收齐后,于2022年6月5日晚20:00前发送至邮箱:1426674546@qq.com。
(二)优秀标兵评选
1.预科班同学在填写好综测材料的基础上,方可申请优秀标兵;
2.仔细阅读附件2:《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评选办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优秀标兵;
3.符合条件的预科生可以填写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1级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申请表》进行申请;
4.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1级新疆预科生标兵申请表》填好后也发送给班长,由班长分别统一收齐后,于2022年6月5日晚20:00前发送至邮箱:1426674546@qq.com。
三、注意事项
(一)每位预科生都务必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综测考核表,否则将影响预科生本人毕业情况;
(二)在填好两个学期综测考核表的基础上方可申请优秀标兵。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3: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预科班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
附件4:人文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预科班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
附件5: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1级新疆预科生优秀标兵申请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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