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1年度(2021-202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2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
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学生提供电子版+一份纸质版);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学生提供电子版+两份纸质版);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学生提供电子版);
4. 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1年度(2021-2022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学生提供纸质版)。
(二)材料整理
1. 纸质版材料:申请者请按此顺序“申请表、推荐表、佐证材料(身份证、残疾人证、获奖获优复印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进行装订(请不要用订书机、固体胶、湿胶水);
2. 电子版材料:
(1)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大文件夹(文件夹名为:xx班“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材料汇总);
(2)大文件夹内包含子文件夹(文件夹名为:xx班xxx“康恩贝自强奖学金”个人材料汇总);
(3)子文件夹内包含三份文件(文件名为《xx班xxx“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xx班xxx“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三)上报时间
请各班级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于9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至仓前校区恕园23-301办公室苏李依处,并把电子稿打包发至renwentxxxb@163.com。
不明事宜请联系林老师:28861041。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6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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