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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人文学院讲座实施细则(本科)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2-09-23
 

为培养学生求真求实,热爱知识的精神,鼓励学生走出课堂,积极参加第二课堂,营造人文学院良好的的讲座氛围,树立良好的学风,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听讲座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讲座要求

1.每位同学一学期至少参加第二课堂组织的讲座8次其中,与专业相关的讲座(即学术性和研究性类)的讲座应达到4次。

2.每学年参加讲座超过16次的同学,可参加学院每学年“讲座之星”的评选。

3.每学年参加讲座超过32次的同学,可参加学院年度“读书之星”的评选。

二、报名规则

1.人文学院学生需登录杭师大钉钉app,并完整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不按要求填写信息或者完全不填信息的同学,无法正常报名。

2.人文学院的讲座通过杭师大钉钉APP中的学工系统报名。会务技术部一般提前3天发布讲座通知,包括讲座主题、讲座时间、讲座内容、讲座人数以及报名时间。讲座报名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加讲座但未报名的同学,将不进行讲座认定。

3.报名成功的同学但未到场或者迟到(15分钟以上)、早退,将不允许签到和签退,将不进行讲座认定。

4.讲座开始前或者结束后签到签退,通过纸质稿或微信扫二维码的方式,请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和签退,不可代签、代扫二维码。

三、讲座纪律

1.讲座过程中,不得随意进出讲座会场以免打扰其他同学。

2.讲座过程中,报名成功的同学不得随意中途退出讲座。

3.讲座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笔记,有问题积极提问。

4.报名成功但在门口踩点签到签退的同学不视为参加讲座,发现2 次以上,将取消本学期所有讲座认定,并在班团例会通报。

5.报名成功但在门口踩点签到签退的同学不视为参加讲座,发现4 次以上,将取消所有学期讲座报名资格及认定,并在班团例会通报。

6.报名成功却未参加讲座,超过3次,取消本学期所有讲座认定,并在班团例会通报。

7.连续两个学期超过6次报名成功却不参加讲座,取消所有学期内的讲座报名资格,并在班团例会通报。

8.本人未到场,找人代签或者代扫二维码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学期讲座报名资格及认定,并且通报批评。

9.本人参加讲座,帮人代签或者代扫二维码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学期讲座报名资格及认定,并且通报批评。

四、其它事项

1.会务技术部每月汇总报名成功却未参加讲座、报名成功未到场却找人代签的人员名单,人文学院学工办定期对违反讲座规则的同学进行通报。

2.会务技术部定期组织讲座认定。

3.每学期会务技术部汇总参加讲座的人员名单,组织“讲座之星”的评选。

4.违反讲座纪律不得参加学院“讲座之星”、“阅读之星”的评选。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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