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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推荐学生作入团发展对象实施细则(草案)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2-11-04
 

为进一步加强对优秀入团申请人的教育、考察、培养,提高入团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团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杭州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团员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熟一个,确定一个。一般大四第二学期不考虑发展。

二、确定程序

(一)班级团支部推荐成为入团积极分子候选人

1.入团申请人向所在团支部递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2.由团支部委员、团员代表和所在班级团支书组成评优小组,对递交意愿的申请书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要求的人员名单。并召开支部大会(到会人数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团支书向全班同学公布审核结果,并组织全体团员对以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民主投票,按照赞成票达到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3.各班团支部依照入团积极分子所的得票数高低为顺序,上报学院团委。

(二)学院团委评选入团积极分子

学院团委评选由学院团委组织部主持,由学院团委委员组成评议小组。将入团积极分子按照综测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照团校名额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上报校团委,参与杭州师范大学团校学习班。

(三)入团积极分子参与杭州师范大学团校学习班

1.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与杭州师范大学团校学习班,并学习《团章》,使他们了解团的基本知识,从而明确入团目的,端正入团动机。

2.学院团委对入团积极分子加强培养观察,确定专人与入团积极分子联系,经常了解情况并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考察期为3个月以上,杭州师范大学团校学习班考核合格的入团积极分子能够获得参加入团答辩的资格。

(四)新团员发展对象答辩

新团员发展对象答辩由学院团委组织部主持,由学院团委委员组成评议小组。主要程序如下:

1.各入团积极分子采用PPT的形式汇报参与杭州师范大学团校学习班后的思想动态以及个人情况,每人约3分钟;

2.由学院团委组织部计算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参与发展当年的综测成绩*50%+答辩成绩*50%),上报学院团委,差额确定最终发展团员对象。

各团支部在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报学校团委备案。

三、基本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积极向团组织靠拢,时刻准备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信仰宗教;遵守校纪校规,所在学期无违纪行为;

2.自提交入团意向书起学习强国每日打卡大于30分,且青年大学习参与率100%;

3.学习勤奋,成绩合格,评选当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且当年平均绩点位列班级前50%。在申请入团前一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

4.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提交入团意愿书以来志愿服务时间达到15小时/学期(志愿服务时数包括校院青协开展和认可的志愿服务、也包括固定活动日中的志愿服务活动和假期中社会实践中的志愿服务活动,比如支教等)

四、附则

1.发展对象的推荐工作每学期举行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3月和10月。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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