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31日,现结合《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及考试安排
1.专业课及公共必修课:请任课教师在2022年12月19日-23日(含)期间完成课程教学。考查课在2022年12月19日-23日(含)期间,完成随堂考查。
2.期末考试在2022年12月25日-31日集中安排(具体课程见附件5),按学校规定任课教师在考后3天内(2023年1月3日前)完成成绩录入。
3.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个方面综合评定。原则上,平时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50%。平时考核包括期中考核、作业、测验、课程论文、读书报告、调研报告、课堂提问或讨论、日常考勤等,各环节占比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可少于4种类型,日常考勤占平时成绩的比例不高于20%。期末考试成绩以正态分布为宜,课程考核总评优秀率应不超过20%,中等以下也要有相应比率。
4.成绩录入,采用新教学管理系统录入成绩,请任课教师在钉钉上查收,操作说明和成绩密码,录入时,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务科联系。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学生不能看到成绩,学校将进行成绩审核,成绩录入不规范的,将会被退回修改。审核通过的成绩,学生将会看到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请任课教师慎重评阅。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1.各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负责人任组长,组员由学院领导班子、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学院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2.根据学校提前考试的要求,组织全院教师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试卷命题、批阅、质量分析、归档等各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确保每位教师都能明确考试相关要求,责任到人。
3.将疫情防控常态化落实到考试组织管理过程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周密严谨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
4.统筹安排好多校区期末考试组织与管理工作,尤其是下沙校区的试卷存放、领卷、监考、巡考、考试违纪处理等。期末集中考试如有跨校区重修学生参加,原则上应在学生所在校区同时设考场进行考试,避免学生因参加期末考试在校区间往返,请各学院做好考场组织、考生通知、考卷发放及归档工作。
5.成立考场巡视组,对监考人员及考场纪律进行巡查,凡在巡查中发现有考场秩序混乱、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等,应进行及时纠正处理,构成教学事故者,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考试过程管理
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印刷、交接、保管,考场组织与管理,试卷批阅、质量分析、归档等各项工作。
1.试卷命制要科学严谨。课程采用的具体考核方法应与课程教学大纲一致,如教学大纲中没有明确,则默认为闭卷考。考核方法如需调整,应有充分理由,并按规定流程申请审批。对申请开卷考核课程,学院应严格审核把关。试卷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强化以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为主的评价导向,科学考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命题教师应至少在考试周开始前10天(12月15日前)提交至少A、B两套试卷,试卷格式规范,难易度适中,题量相当,A、B卷重复率(含近三年试卷)不得超过20%。试卷由教研室(系)主任、课程组负责人或分管教学负责人进行命题审核。试卷命题、审题、印制和保管各环节,必须严格保密,完善各类交接手续,严防试题泄露。论文考核应有明确的出题范围,统一规范的格式要求,具体可以参考论文模板。
2.考场组织管理要精细到位。考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中的“考场规则”“考务守则”和相关要求组织考试,考场布置要规范,清场要仔细,各项提醒要到位,对有违纪动机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场告知其违纪事实,收集违纪证据,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学院应及时处理考试中的违纪行为,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程序合规,处理得当。
3.试卷批阅分析要客观准确。试卷批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进行。评阅标记使用规范,给分客观,合分准确。公共课、平行班、艺体类部分专业课阅卷应实行流水作业或集体评分。复核人员应对照评分标准对每份试卷进行复核,确保试卷评阅和计分无误。试卷质量分析应对试卷命题质量、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分析,并对今后教学提出改进措施,务必做到详实,有针对性,少说空话套话。平时考核打分要合理,避免打分过高,变相成为课程拉分手段。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应详细保留各项过程考核的记录与成绩。
4.考试材料归档要统一规范。考试相关材料要及时分类存档,命题审定表、成绩单、试卷(非卷面考核)质量分析表、阅卷情况登记表、试卷空白卷及参考答案、学生答卷应装订成册,与《教师教学工作记录本》一起装袋存档。电子存档应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档,在线考核的试卷空白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学生答卷也应下载存档。
四、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组织学生学习《杭州师范大学考场规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分享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诚信自律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考试违纪后果,强化学生的荣辱观、责任感和自我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五、其他说明
1.学生如有限考等情况,请任课教师在12月12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报给学院教务科。学生如有旷考、违纪等情况,请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报给学院教务科。
2.本学期在仓前和下沙分设两个考区,下沙学生较多,考场较多,每位老师监考次数较以前有所增加,请任课教师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等材料。届时请前往下沙监考的老师,提前一天上午在钉钉(常用应用-后勤服务-通勤车预约)预约班车。
3.请任课教师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归档清单、卷面考核自查表、命题审定表、试卷质量分析表(以系统导出为准)、阅卷情况登记表(该5份材料已放入试卷袋中,请填写完整)、教师工作记录本和试卷一并交到教务科302室。回卷时请注意:(1)请根据期末考试归档材料清单核对材料。(2)试卷请按照成绩单名单顺序排好。(3)试卷分数务必用计算器加分,确保无误。(4)分数如有修改,请在修改处签名。
六、试卷提交方式
请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将最终稿试卷电子版(见附件4)(包括A卷、B卷、A卷标准答案、B卷标准答案并注明班级、印制份数等信息)通过钉钉发送至傅老师。试卷由院教务科送学校文印室印制,请老师们务必使用新的试卷格式进行命题,遵守纪律,严防发生泄题、遗失等事故。
附件6:人文学院论文作业格式要求(统一封面、统一字体、统一注释)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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