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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2-12-07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简称《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近日,教育部启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名额

  (一)本届评奖,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接受香港、澳门高校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四)我校的申报名额由省教育厅统一分配。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我校先采取线下纸质申报的形式,经个人申报,各学院(部)、科研机构审核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后报教育厅。

(二)经专家评审推荐报出的成果,完成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审核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二)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科研机构于12月26日(周一)下班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报送到科研处(行政楼623室),同时将申报一览表(附件4)、申报评审表(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wskc@hznu.edu.cn,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1、纸质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附件4)、申报评审表(附件1)、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申报评审表: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7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2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申报一览表:经学院(部)、科研机构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附件4)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方式:邓芹 28860221(3221);陈轶群 28865131


                                     科研处

                                    2022年12月7日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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