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2 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院级检查: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予以“通过”或“整改”。
2.校级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学院中期检查结果,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四)检查结果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和整改。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学院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提交 Word版本电子稿、盖章扫描件 PDF 版本电子稿。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请以“班级+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按项目编号排序,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电子稿。
3.请各同学于 2023年1月6日前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rwxyxkjs@126.com,邮件以“班级+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命名;于2023年2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记录表至恕园23-303。
4.若有疑问,请联系:
项目部:李琪琪
马偲涵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科创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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