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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 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文字部   作者:人文学院文字部    时间:2022-12-08
 

各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 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2 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阶段性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院级检查: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中期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予以“通过”或“整改”。

2.校级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学院中期检查结果,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四)检查结果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为通过和整改。对于通过项目,项目团队要有序推进研究计划,如期完成预期成果目标;对于整改项目,学院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团队尽快落实整改。

二、相关事宜

1.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记录表”命名,由项目负责人统一提交 Word版本电子稿、盖章扫描件 PDF 版本电子稿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请以“班级+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汇总表”命名,填写时按项目编号排序,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电子稿。

3.请各同学于 2023年1月6日前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1)、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rwxyxkjs@126.com,邮件以“班级+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命名;于2023年2月13日前提交纸质版中期检查记录表至恕园23-303。

4.若有疑问,请联系:

项目部:李琪琪 

             马偲涵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汇总表


科创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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