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进下沙校区学风建设, 决定开展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 “学风示范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下沙校区全日制本科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
1.全体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团支部、班委会在班级工作中,能起到核心作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全班同学思想积极上进,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要求进步同学多。
3.班级有创优计划及实施措施。结合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学风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3学年)(https://jcb.hznu.edu.cn/c/2022-09-27/2758383.shtml)和本班实际制定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计划和实施措施,全班同学都有个人努力目标和行动。
4.全班同学互助互学,共同进步,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的学习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学习环节,在做到“五无”(即上课无迟到早退、无旷课、无扰乱课堂秩序行为、无抄袭作业、 无考试作弊)的基础上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同学间互助、互学,共同进步,班级学习氛围浓郁。
5.有良好的学习效果。全班同学学习勤奋,班级学习平均成绩在本学院同年级中较高,全班学期考试不及格率(按考试人次统计)低于学院所有班级的平均水平;外语、计算机参考率和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较好。
6.课外科技文化活动成绩显著。全班同学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职业技能训练和社会实践,并取得较好成绩,获奖(成果)多,并经常组织开展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全面素质的各类活动并能辐射到校区其他班级或学院。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评选流程
“学风示范班”分学院推选和校区评审2个环节。
1.学院推选。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1个(本科学生超过400人的学院可推荐2个)作为候选单位(人文学院可推荐2个)。
2.校区评审。校区将对学院推选的“学风示范班”候选单位进行初评(文本评审)和终评(评审答辩会),最终评选10个班级荣获下沙校区“学风示范班”。
(二)材料报送
有意愿的班级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学风示范班”申请表》,并同时上交活动照片5张(横构图、像素2M及以上),打包整理成文件夹,以“xx班学风师范班申报材料”命名,于4月1日前发送至656450706@qq.com。
未尽事宜可联系林老师,28861041。
附件-2022-2023学年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学风示范班”推荐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16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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