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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转发教育部社科司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科研处    时间:2023-03-24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教育部社科司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37.html,请各学院(部)、研究机构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申报。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本次项目校内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请申请人提前将标书电子稿交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初审,并于4月2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学校将逐项在系统内进行审核,通过后,省教育厅还将进行申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资助经费50万元及以下项目,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60%,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4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申请评审书》审核要点:(1)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及其他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2)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是否有到款证明,申请者是否有文件中提到的不得申报的情况出现。(3)申请者是否是连续2年(本次指2021、2022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4)《申请评审书》B表是否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

如有不明事宜,可与杨萍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861321。其余未提及部分,按教育部社科司文件执行。

科研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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