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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党务服务中心   作者:人文学院党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3-06-02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支部要加强与毕业生党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其转接组织关系情况,坚持“随时申请,随时转出”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制作《毕业生党员名册》(见附件2),跟进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情况,避免出现因党员档案丢失、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长期不落实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甚至“自行脱党”等现象发生。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成功(转入党组织接收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报组织部备案。

1.转出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接转。需纸质介绍信的(盖学院党章),第一联留存于人文学院之中,第二、三联交由毕业生用于新的党组织报到使用,第三联回执联及时回收。

2.转出到省内的毕业生党员: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接转,转到杭州市内的同步做好“西湖先锋·杭州智慧党建系统”接转。

二、做好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工作

各支部支委请对所有毕业生入党档案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确保入党材料的规范和完整。

1.参照《关于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清单》(见附件3),整理好每一位入党申请人、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相关入党材料,并归档;

2.将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决议、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情况以及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等材料复印或制作成电子文档留存学院党委;

3.所有毕业生入党材料交学生档案管理负责人归入学生人事档案,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其他事项

各支部要严格履行党员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的工作要求。既要主动为毕业生党员服务,也要严肃纪律,将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位党员。

1.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指导和教育。落实分工、明确责任,注意工作衔接和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的各项工作。

2.加强跟踪管理,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稳妥落地。在没有收到党员介绍信回执或者网络转接组织关系流程未办结前,各支部对毕业生党员仍负有管理责任,必须及时对毕业生党员进行提醒和教育。同时做好介绍信回执的整理和统计工作,未收到介绍信回执和毕业生党员本人反馈的,应主动联系党员,敦促其转出组织关系,做好联系经过的书面记录;接收到回执之后,及时登记回执信息,并将纸质回执妥善保存,确保每位党员组织关系落实到位。

请各党支部于6月25日前,报送《毕业生党员名册》和《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单》纸质稿、电子稿;9月30日前,报送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备案材料电子稿。


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附件2:毕业生党员名册

附件3: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交接单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党委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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