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毕业班同学:
为了营造积极向上的就业氛围,倡导积极的就业理念,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中开展第二批就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先进个人
1. 具体评选条件
(1) “就业先进个人”获得者应是毕业班学生;
(2) 求职经历丰富,运用新型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络招聘、微博求职、视频求职、见面实习等方式,灵活获得就业机会;
(3) 转变就业观念,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服务两项计划,返乡就业、服务基层,有突出事迹或受到表彰;
(4) 关心时事政治和国家政策,通过认真学习、积极备考,成功考取博士研究生、选调生、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
符合以上条件(2)(3)(4)任意一条的毕业生均可进行申报,且需满足 6 月 15日16:30前完成就业材料(三方协议或聘任合同或录用证明或灵活就业证明)提交(纸质版交至23-301李老师处,电子版照片发至李老师钉钉)。
2. 比例:院级“就业先进个人”评比比例不设上限;
3. 奖励:予以全院表彰,并由学院奖励个人 200 元。
希望各位同学抓住毕业季就业机会,转变观念积极就业。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老师:28865466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8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rwxy.hznu.edu.cn
书记信箱:zhuying@hznu.edu.cn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