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前两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在我校从事一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第三年开始以全日制学生身份攻读我校硕士学位,享受同级研究生正常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除符合我校推免生基本要求和普通推免生具体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且表现优秀。
二、选拔名额
待学校划拨后另行通知。
三、申请程序及说明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2023年8月31日为准。
(二)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有意向申请的学生需要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要求(附件1),提交附件2文件夹中的01《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申请表》、02《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03《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承诺书》、04《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报名汇总表》、本人成绩单和佐证材料,于9月5日11:00之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要求承诺书为经本人亲笔签名后的PDF扫描件,佐证材料全部为PDF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邮箱rwxg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所有佐证材料(包括成绩单、荣誉证书、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证书、科研立项结项证书等)电子稿需要按照附件2的02评分表中规定的2-1、3-1……3-N的顺序排列以一个文件夹(以“佐证材料”命名)整理提交,每张证明材料需要标注数字顺序;电子稿单项命名需要按照上述“数字顺序+具体材料信息”进行。以上全部材料打包成一个电子文件夹进行提交,文件夹以“姓名+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材料”命名。
(三)学校复核:学生处对学院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划拨名额,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未尽事宜请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28865466。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申请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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