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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资助育人】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学工办   作者:人文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3-09-10
 

各班级: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及信息报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二档。

三、工作安排

(一)2023级以外其他年级学生:

【学生填写】9月10日-9月15日:填写申请表(转成pdf格式上交,命名为“姓名+申请表”)+提交佐证材料(图片扫描成pdf格式,命名为“姓名+佐证”),打包发至班级评议小组;

【班级民主评议】9月15日-9月20日: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一般由生活委员、班长、团支书及其他2位普通同学组成,其中生活委员为组长),针对班内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填写申请表中的“陈述理由”及“一般/特殊困难归档”,随后把补充完整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格式返给申请同学。

【学生学工系统申请】9月20日-9月25日:本科生困难生认定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学工平台”)(https://xgxt.hznu.edu.cn/)中进行。学生在学工平台的“服务大厅-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项目中确认学生信息,填写困难档次和申请理由,并上传由评议小组填写完整的《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pdf格式上传)+佐证材料(pdf格式上传)。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本科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附件2)。

【学院审核】9月25日-9月30日:学院在学工平台中“学生资助-困难生管理”栏目查看学生申请信息,核实学生申请表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并给予认定困难等级认定,导出数据,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学工部。

【学工部审核】学工部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再次确认。

学生审核结果查看学生可以学工平台中实时查看学院和学校的审核结果状态。

(二)2023级新生:(具体操作细节届时将在群内通知)

【学生填写】9月26日-103

【班级民主评议】104日-109

【学生学工系统申请】1010日-1015

【学院审核】1016日-1020

、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学生获得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班级院审核的程序,在学院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学生提交的《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

(二)各班级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与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和思想进步,教育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诚信申请认定,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用好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完成学业,自立自强。

(三)在认定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认定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若有疑问请咨询林老师:28861041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附件2:本科生困难生认定申请操作步骤图解

附件3:浙教财〔2020〕15号 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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