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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学工办   作者:人文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3-10-30
 

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2022-2023学年完成资格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参评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义工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我院共有42名额(根据各年级困难生人数,暂定202016人202113人2022级本科9人2022级专升本4人若某一年级未评满,则余出来的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年级间调节),按照积分排序积分细则详见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勤工助学情况、在校表现等确定推荐名单。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与材料报送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请仔细阅读附件4填写说明)、《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积分汇总表》(附件5请根据附件1流程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明材料》(附件6)以及上传个人成绩单(教务系统下载的pdf版)五份材料放在同一文件夹中,以班级为单位,大文件以“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命名,子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命名,各文件名以“姓名+文件内容”命名,112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稿发送至rwxyqgzxzx@163.com。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根据积分排序、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勤工助学情况、在校表现等,根据学校下拨的名额,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通知初审获奖学生修改和完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跟进后续材料事宜。

附件:2022-2023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包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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