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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助困

【资助育人】关于做好2023-20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学工办   作者:人文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3-11-03
 

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我院共有36个一档名额,106个二档名额;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助学金我院共有7个一档名额,9个二档名额

2.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与材料报送

(1)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请仔细阅读附件3填写说明)、《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4),三份表格放在同一文件夹中,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6日晚8点前将电子稿发送至rwxyqgzxzx@163.com。大文件以“班级+国家助学金申请”命名,子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申请”命名,各文件名以“姓名+文件内容”命名

(2)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勤工助学情况、在校表现等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公示无异议后,获得者学生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修改和完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在省“一窗受理”平台线上申请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将在生活委员群跟进通知。

(注意: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填写请严格参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材料不规范者默认将名额顺延至下一名)。

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材料包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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