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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3-12-01
 

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最新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我校本科教学改革,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支撑专业建设和提升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学建设和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争创双一流高校”,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为目标,立项一批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加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和高水平教学团队、高质量新形态教材及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发挥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示范作用,引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二、建设重点

围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主要任务,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四新”建设、课程思政、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涉外法治等紧缺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鼓励跨学科、跨校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分教学改革项目和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两大类,其中教学改革项目按教学改革分 11 个领域,“大思政”教育含“四史”教育专题、外语类专业“三进”教改。

三、立项办法和建设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继续采用“先建设,后认定”的备案制方式,学院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报学校备案后立项建设。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是各学院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且目前没有担任未结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鼓励申报各类省级以上人才的教授积极参与校教改项目,优先推荐省级以上教改项目。

1.结合一流专业建设任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至少设立1项课程思政项目;其他专业由学院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设立项目。总项目数参考去年项目备案数。

2.项目建设经费由学院在各类教学经费统筹给予资助;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学院组织中期考核并报教务处备案,建设期满经学校验收合格后,认定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2月11日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电子稿通过钉钉发至傅老师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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