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新闻

学院新闻

太炎讲堂系列之:以山为业的历史:习俗、经济和法律视野下的东南山场产权问题

来源:人文学院   作者:人文学院    时间:2023-12-18
 

20231212日晚6时,人文学院太炎讲堂中国史学科建设系列讲座在恕园23号楼314会议室召开。浙江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导师杜正贞教授主讲,题目为《以山为业的历史:习俗、经济和法律视野下的东南山场产权问题》。人文学院历史学系林航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历史学系陈兆肆教授、王才友教授、陈明华副教授、蔡丹妮老师一同出席。一众同学们也踊跃参与讲座,浓浓的学术热情温暖了冬季的会议室。

杜讲座1

在讲座正式开始前,林航教授简要介绍了本场讲座的“山区历史”主题和杜正贞老师的相关著作,并和在场师生对杜老师的到来致以热烈的欢迎。掌声过后,杜老师主要分三个部分展开讲述。

第一部分,杜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她研究山区历史的视角和逻辑。从把“山”作为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到用产业的角度去研究“山”,再到人们对山场“权利”的确认,杜老师所研究的就是历史上在山区生活的人们如何证明自身“权利”的历史,即“确权”的历史。

第二部分,杜老师重点向大家阐释了山区的人们是如何制造山名和界名,以及如何从多个层次确立自己的山场“产权”。杜老师首先介绍了古时人们如何对山的产权进行“宣示”,即通过创造历史故事或刻石记载的方式,表示自己对山林的“权利”。杜老师列举了天台山智者大师追逐经页立高明讲寺的故事、绍兴会稽山摩崖石刻上关于山产买卖的内容等例子。其次,杜老师谈及了人们在山林确权的过程中制造山名与界名的历史,这些地名在确权实践中的意义以及它们所依赖的地方性共识和官方权威。紧接着,杜老师从三个层次指出了人们制造“产权”的方式。其一是“工本”制造“产权”,即人们宣称通过自身的劳动开垦荒山创立属于自己的“产业”;其二是同一山区人们之间的“约”与“俗”,即人们通过约定层层析分、划定了山林中多层次的权利,并逐渐成为习惯;其三则是人们通过争讼,由官方或地方权威机制来确立自己对于山场的权利。这也引出了杜老师讲座的下一部分内容——国家的在场。

杜讲座2

讲座的第三部分,杜老师围绕山林确权中国家的在场展开了论述。杜老师首先引用了《宋书》和《唐律疏议》中的记载,指出国家宣称山泽之利“与众共之”这一政策的意义与限制,即鼓励百姓开垦的意义和数年后依例纳税的限制。其次,杜老师重点阐述了身份、籍贯、赋役制度与山产权利确立的联系。杜老师指出山民入籍政策和相应文书对于山产确权的意义,户籍中的“事产”记录、鱼鳞图册中记载的信息,以“报粮认税”的单据等都可以成为争取山林权利的凭据,但也都有其局限等。在讲座的最后,杜老师总结了自身对于山区特性的观点,表达了对未来山区历史研究的建议与期望,激发了一众师生的思考。

杜讲座3

演讲完毕后,在场师生反响空前热烈。各位老师纷纷表达了自身的感想与思考,同学们也围绕确权、明清审判的性质和山区开发等相关内容积极提问,杜老师一一悉心交流与解答。最后,主持人林航教授代表人文学院对杜老师的精彩演讲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学院新闻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