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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评奖评优】关于开展人文学院2024届就业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学工办   作者:人文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4-04-07
 

毕业班级:

为了营造积极向上的就业氛围,倡导积极的就业理念,提升毕业生就业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就业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评选设置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就业先进个人,评选具体信息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

1.要求:学院将深入考察各班就业落实情况,截至6月10日24点(数据以6月10日24点就业系统后台导出为准),班级考研率≥30%就业率≥80%(数据均不含定向生),即符合考研率和就业率任意一条的毕业班均可申报;

2.比例:毕业生班院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比例不受上限;

3.奖励:予以全院表彰,并由学院奖励班级活动经费500元。

(二)先进班级

1.要求:学院将深入考察各班就业落实情况,截至6月10日24点(数据以6月10日24点就业系统后台导出为准),班级考研率≥30%就业率≥80%(数据均不含定向生),即考研率和就业率两项需同时满足;

2.比例:毕业生班院级“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不受上限;

3.奖励:予以全院表彰,并由学院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

(三)就业先进个人

1.要求:

(1)“就业先进个人”获得者应是毕业班学生(不含定向生)

(2)求职经历丰富,运用新型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如网络招聘、微博求职、视频求职、见面实习等方式,灵活获得就业机会;

(3)转变就业观念,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服务两项计划,返乡就业、服务基层,有突出事迹或受到表彰;

(4)关心时事政治和国家政策,通过认真学习、积极备考,成功考取研究生、选调生、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

符合以上条件任意一条的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均可进行申报,且需满足规定时间点的就业材料的提交4月10日24点前:要求提交签约材料;4月11日-6月10日24点前:要求提交就业材料。以上均数据以对应时间节点就业系统后台导出名单为准

2.比例:院级“就业先进个人”评比比例不设上限;

3.奖励:予以全院表彰,4月10日24点前完成签约材料递交的由学院奖励个人2004月11日至6月10日24点前完成就业材料递交的由学院奖励个人100元。

希望各班抓住毕业季就业机会,积极投身就业先进班集体建设,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共同营造充实、丰收、阳光的毕业季氛围。

2024年4月7日

人文学院评优评奖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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