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人文学院2020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现就本学期开展2020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面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学生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就读专业一致;任教学段与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需一致。若人才培养目标仅为中学或中小学,则根据实习学段进行确认;若实习学段与申请不一致,需参加专门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20级师范生中实习学段与其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学段不一致的同学,需要参加面试。
二、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4月24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科目
面试:考核学生教育实习实践(重点考核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4个方面能力),以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成绩为准;若实习学科学段与申请不一致,需参加面试。
四、组织与实施
请班长汇总需要参加面试同学的信息,于4月19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教师职业能力考核面试报名表》(附件2),通过钉钉发给傅培恩老师,逾期未交,视作放弃申请,联系电话:28866897。
附件1:人文学院2020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实施方案20240415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教师职业能力考核面试报名表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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