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党务服务中心   作者:人文学院党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9-06
 

各位同学:

为响应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培养,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杭州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杭师大组〔2020〕11号)和《关于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学院将于9月6日起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工作,为做好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程序:

1.请满足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个人申请表、证明材料、志愿时数录屏,并将相关材料放置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交至各班团支书处,文件夹重命名为“班级+姓名”。

2.各班团支书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以及班级汇总表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发展对象”,上交至本支部支委。上交截止时间为9月13日晚上20:00。

3.各党支部确定符合发展对象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符合基本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提交突出表现材料,由党务服务中心汇总审核。

5.党务服务中心组织团支部对符合基本要求的人员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内容为申请对象的思想素质、生活作风、服务群众意识等方面表现,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6.民主测评后,党务服务中心汇总基本要求、突出表现,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群众意见满意度调查,并形成书面材料。

7.对基本条件、突出表现和群众基础的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总体情况划定入围答辩人员名单。

8.学院党委组织各支部进行答辩,各支部成立以支部书记、支委、正式党员代表、党务工作人员、群团代表等为组员的答辩小组,对候选人答辩表现进行打分,最终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在支部记录本里记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院。

9.学院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

二、注意事项:

1.2023年9月13日及之前确立的积极分子可参与本次推优,21级本次为大学阶段最后一次推优,大四下学期不再发展;

2.思想汇报的统计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未统一收集上交的篇数也计算在内;

3.关于志愿时数,需提供录屏文件(从确立积极分子的那一学期起算,完整展示姓名、信用时数、荣誉时数界面),公益实践加分中计算区间为2023.9.1—2024.9.1;

4.由于补缓考及评奖评优结果未出,涉及到该部分分数将在之后统一进行补充确认。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党务服务中心组织部。

联系人:陶一新,联系电话:13372314496

联系人:严佳艺,联系电话:17280118239

四、附件

本科生发展对象

研究生发展对象

人文学院党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