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版)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即,体质测试成绩80分及以上);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班级前10%(注:需同时符合前10%才有参评资格);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班级前10%,但达到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 符合第3点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要求后,填写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积分汇总表(含积分明细及佐证材料),并从教务系统下载个人pdf版成绩单,打包发至本班学习委员处。班级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的积分表进行汇总,并于9月18日晚8点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院学习部邮箱 renwentxxxb@163.com。文件夹命名为《xx班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包含子文件【命名为《xx班国家奖学金积分表汇总》】+子文件夹【命名为《xx班成绩单汇总》(文件夹内成绩单命名为xx成绩单)】。学院将以年级为单位汇总申请者信息,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全面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条件,并按照积分排序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后后被推荐同学再完成后续审批表填写、信息汇总表填写、省“一窗受理”平台线上申请等相关工作。
请各班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做好统筹、平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定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28865208。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9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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