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人文学子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和班风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版)文件要求,现进行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班”和“先进班级”的评比,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良学风班”
(一)参评对象
人文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各班级
(二)评选具体条件
1. 评估指标:参照大一-大三情况,具体分为学习情况、素质拓展、专项特色工作三大方面(《评估条例指标体系》《得分计算方式》详见附件1-p.30、p.31);
2. 上一学年班内无以下情况:
(1)班内有同学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院通报批评纪律处理或学校纪律处分的;
(2)班内有同学因学习态度不端正或学习成绩不合格受到学业警戒或退学的;
(3)班内有同学上课迟到早退、旷课、扰乱课堂秩序行为、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的。
(三)评选比例
院级“优良学风班”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30%;校级“优良学风班”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10%。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各班自行进行申请,经学院学工办审核评定后正式公布评估成绩,按照排名比例,公布院级“优良学风班”名单。
9月14日-9月23日中午12点前:各班级按要求进行申报
9月24日-9月25日:学院审核
9月26日中午12点前:公布院级“优良学风班”名单和校级“优良学风班”拟推荐名单
(评比时间线若根据实际情况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发布在院学委群中)
(五)奖励办法
1. 被评为院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予以全院表彰,由学院奖励班级活动经费300元;
2. 根据校级比例推荐参评校级“优良学风班”,成功获评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由学院奖励班级活动经费500元,且当年该班级三好学生名额可增加1人。
(六)申报要求
请各班在9月23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2023-2024学年杭州师范大学人学学院“优良学风班”评比自报材料表》(命名为“xx班‘优良学风班’自评材料),《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特色工作总结)》(命名为“xx班‘优良学风班’申请表“),两份文件统一打包成文件夹(命名为“xx班‘优良学风班’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学习部邮箱renwentxxxb@163.com。各项数据务必保证准确无误,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先进班级”
(一)参评对象
人文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各班级中获当学年院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
(二)评选具体条件
1. 全班同学思想积极上进;
2. 班级组织健全;
3. 全班同学无失信行为,上一学年无因违反校纪校规的同学;
4. 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端正;
5. 全班同学健康状况良好;
6. 全班同学创新意识强;
7. 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三)评选比例
院级“先进班级”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10%,校级“先进班级”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5%。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在院级“优良学风班”的基础上,由各班级申报,申报班级通过网络投票(15%)+现场答辩(85%)(《答辩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p.32)来参评院级“先进班级”。根据比例,按照排名,确定院级“先进班级”及校级“先进班级”拟推荐名单。
9月26日-9月30日中午12点前:各班级按要求进行申报
10月1日:学院审核
国庆放假期间:班级展示线上投票
国庆假后将组织线下班级展演答辩(两校区统一在下沙校区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将发布在院学委群中)
(评比时间线若根据实际情况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发布在院学委群中)
(五)奖励办法
1. 被评为院级“先进班级”的予以全院表彰,由学院奖励班级活动经费500元;
2. 根据校级比例推荐参评校级“先进班级”,成功获评校级“先进班级”的由学院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也可择优推荐参评校十佳班级,且当年该班级三好学生名额可增加2人。
(六)申报要求
请各班在9月30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4:2022-2023学年杭州师范大学人学学院“先进班级”申请表》(命名为“xx班‘先进班级’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学习部邮箱renwentxxxb@163.com。
三、其他
1. 大四的院级“优良学风班”和院级“先进班级”除了在本次(第七学期开学初)依据大三数据进行评选外,也将在第八学期期末(6月)依据大四数据(考研率与就业率)进行参评,届时将发布具体通知。
2.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材料申报工作。
3. 不明事宜,请联系林老师:28865208。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14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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