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人文学院2025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留杭资格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工   作者:人文学工    时间:2024-09-19
 

现将我院2025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留杭资格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杭资格定义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口径,杭州师范大学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可通过获评留杭资格来获取杭州市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基础资格。未获得留杭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若需参加杭州市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招聘考试,其报考资格需根据当年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其他具体要求决定。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资定向生)

三、推选比例

我院2025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留杭资格推选比例为:

1)汉语言文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专业留杭资格推选比例为100%。

  2)其他专业留杭资格推选比例为综合成绩专业排名前50%

如有变化,以杭州市教育局最终通知为准。

四、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规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 满足按时顺利毕业等其他先决条件。

  3.综合成绩排名专业前50%(汉语言文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100%)。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 号)文件精神,毕业生综合素质总成绩由各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平均合成。综合成绩排名即入学以来三个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排名。

在施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11〕146号)期间,有降级转专业经历的2025届毕业生2020-2021学年2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考核等级进行分数转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基本素质转换分值*15%+发展素质转换分值*10%+知识水平转换分值*75%。

组成部分

考核等级

转换分值

基本素质

优秀

90

良好

80

合格

60

不合格

40

发展素质

优秀

90

良好

80

合格

60

不合格

40

知识水平


绩点*10+50

在施行《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期间,即2021-2022学年起,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基本素质*15%+发展素质*10%+知识水平*75%。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将直接从学工系统中导出。

五、推选办法

留杭资格无需申请,按排名依次确定留杭名额,如确定有留杭资格的同学放弃在杭就业或本身为杭州生源或由于其他原因确定有留杭资格而不能使用的,名额不递补。

六、证明出具

为便于学生求职应聘需要,评选结束后,综合成绩排名专业前50%的学生可在杭师大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申请开具盖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章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电子证明,(具体开具方式见 http://career.hznu.edu.cn/news/view/aid/222639/tag/zcdh )纸质证明可自行彩色打印。学院不再单独开具纸质证明。
如有疑义,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1702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49月19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