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实习带队老师:
根据学校教育实习相关规定,为确保后期能按时将教育实习指导费(见附件1)发到各实习单位,现需要统计相关信息。实习指导费打款方式有两种:第一、若发到实习指导老师个人账户,则需要将《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实习指导费发放表》(见附件2)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并附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第二、若发到实习单位对公账户,则需要实习学校开具财政往来收据(见附件3),学校将凭收据打款给对方。
请带队老师于10月31日前收齐材料,电子稿以实习单位命名钉钉发至陆琦,教务科将录入财务系统,安排发放事宜。
联系人:陆琦,28865476。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4年10月16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官方网站:rwxy.hznu.edu.cn
书记信箱:zhuying@hznu.edu.cn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 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推荐使用IE10.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