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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第七学期实习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科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4-11-26
 

各位实习生: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育实习规程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实习生补贴发放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标准

关于实习补贴规定:学生在外出见习实习、实践活动期间的补贴(含伙食、住宿和交通补贴)不低于每生每天5元。

关于实习生人数:

2021级实习生人数情况一览表(第七学期)

类别

人数

教育实习

专业实习

师范生技能竞赛

师范生

230

230


10

非师范生

7

1

6


合计

237

231

6


2021级实习生人数情况一览表(第八学期)

类别

人数

教育实习

专业实习

师范生技能竞赛

师范生

287

287



非师范生

34

8

26


合计

321

295



关于第七学期实习时间计算:从20249月起至202411月止(按照每周五天工作日计算),计11周共55天。

1、伙食补贴发放标准:10元/天/人*55天(实际天数以考勤为准)=550元。该项补贴需要个人提交申请,申请流程见第二部分。

2、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在学院统一组织的实习期间,通勤学生往返实习单位产生的交通费用,按照标准进行补贴;非通勤学生根据实际往返学校的次数按照标准进行补贴(附件1)。该项补贴需要个人提交申请,申请流程见第二部分。

3、住宿补贴发放标准:用于发放在实习期间,学生住宿产生的费用。经调查,除通勤以外的实习生,实习单位均免费安排了住宿,因此,该项不需要补贴。

二、申请流程

请各位实习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由各实习组长核实初审,再由班长汇总,并在班级群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于12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班级公示截图,打包以班级+实习补贴命名(如:中文211实习补贴)发送至邮箱:349027868@qq.com。学院教务科汇总后,提交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造单交财务处发放。逾期未申请,视作放弃。

联系人:老师,28865476。

附件一 人文学院实习生交通补贴标准

附件二 人文学院实习补贴申请表

附件三 人文学院实习补贴汇总申请表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41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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