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院公告 > 学生公告

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人文学院2022级本科生Ⅱ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科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4-12-10
 

2022级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13号)要求,现在对2022级本科生Ⅱ类学分的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Ⅱ类学分申报范围

Ⅱ类学分为创新创业类劳动教育类、社会实践类、特色限选类(仅历史学复硕专业)四类,学分的认定标准参照文件和人文学院在教务处备案过的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1、创新创业类:包含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科研获奖,主持或参与的各类学术科研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获得的专利,考取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创业活动和经历等。

2、劳动教育类:由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劳动观念教育、劳动实践活动,修读劳动技能课程等,2021级起的学生需认定,由学院团委组织并考核。

3、社会实践类由学院团委等部门组织并考核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满足实践时间为1周(16学时)认定为1学分的前提下,由团委确定认定标准。

4、特色限选类:修读专业特色限选类课程,仅限于培养方案中有特色限选类学分要求的专业认定。

二、Ⅱ类学分申报流程

Ⅱ类学分,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Ⅱ类学分初审小组,负责初步审核班级学生获得的Ⅱ类学分,填写审核分数,并向全班进行公示。

学院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Ⅱ类学分申报工作由学院教务科具体实施,其中社会实践及劳动教育(Ⅱ类)学分由学院团委负责审核。最终的Ⅱ类学分由学院教务科收集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并将结果导入Ⅱ类学分系统。

三、Ⅱ类学分申报方式

请各位同学填写II类学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班级初审小组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公示无误后,班长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统计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以(班级+二类学分申报材料命名)发至349027868@qq.com。

联系人:教务科,电话:28865476。

附件1:人文学院2022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Ⅱ类学分管理细则

附件2:《II类学分申报表汇总表》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4年12月10


官方微信
学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恕园23幢)
邮政编码:311121
综合办电话: 0571-28865207
教务科电话:0571-28866897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浙ICP备07009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