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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人文学院2025年上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通知

来源:教务科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5-02-25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本科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办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现就本学期开展2021级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名参加考核的2021级师范专业人文学院在校本科学生。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科目:科目一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科目二综合素质;科目三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

考核方式:科目一科目二机考;科目三试卷考核。

考核时间及地点:

 上机模拟考试:3月19日下午1:00—3:00开放,恕园16号楼202。模拟考试不强制参加。报名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机房参加,也可以在线上通过“学习通”APP找到《教师职业能力考核》这门课程进入考试。模拟考试仅作为熟悉上机考试测试,发布的题目数量不等同于正式考试,且不要求全部作答。

正式考试:3月26日下午1:00—3:00(科目一二),恕园16号楼202、302。具体座位号安排于模拟考后发布,请关注。

科目三考试时间及组织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科目

笔试科目:分为3个科目,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重点考察职业理念、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学科知识等。学科知识为单学科命题,其他为统一命题。

面试:考核学生教育实习实践(重点考核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自主发展4个方面能力),以学生的教育实习实践成绩为准;若实习学科学段与申请不一致,需参加面试。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教学院长组成。

2.各学院成立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专任教师、一线中小学教师或校长和相关工作人员。

3.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按《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实施。

4.本次考试采用“学习通APP”内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链接将于2月26日8:00——3月7日18:00之间开放,超过时间即不可报名,请关注。

报名链接:

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上半年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 

http://16q.cn/UYXzS4

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上半年教师职业能力考核——教育知识与能力http://16q.cn/MpQ7ba

5.机考材料由教务处存档,其他材料由学院存档备查,面试过程需要录像存档。

附件一: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二:XX班—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上半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核科目三报名学生统计表

附件三:教育知识和能力大纲

附件四:综合素质考试大纲


               教务科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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