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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助困

【资助育人】关于人文学院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文学院学工办   作者:人文学院学工办    时间:2025-10-15
 

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5-2026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2025-2026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我院共有31个一档名额,65个二档名额分配名额与我院2025-2026学年认定的资助对象的总人数一致,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时发起申请和报送材料。)

2.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与材料报送

1.系统申请

学生个人于10月21日中午12:00前登录学工平台,在“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评选需要的支撑材料(附件1)。

2.材料报送

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1)、xx班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汇总表(附件2)。生活委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大文件以“班级+国家学金申请”命名,于10月21下午16:00将电子稿发送至rwxyqgzxzx@163.com。仅接受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材料若有修改,请将本班所有材料再次打包发送,逾期不再接收。

未尽事宜请联系游老师,28863278。

附件1: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附件2:xx班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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