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2020级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4〕13号)要求,现在对2019级、2020级本科生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的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范围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为创新创业类、思政实践类、社会实践类三类,学分的认定标准参照文件和人文学院在教务处备案过的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
1、创新创业:包含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学术科研获奖,主持或参与的各类学术科研创新项目、创业项目,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论文或作品获得的专利,考取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创业活动和经历等。
2、思政实践: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并考核的思政课程实践活动,认定标准参照常规课程,最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确定并申报。
3、社会实践:由团委等部门组织并考核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满足实践时间为1周(16学时)认定为1学分的前提下,由团委确定认定标准。
二、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流程
创新实践(Ⅱ类)学分,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初审小组,负责初步审核班级学生获得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填写审核分数,并向全班进行公示。
学院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创新创业(Ⅱ类)学分由学院教务科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社会实践(Ⅱ类)学分由学院团委负责审核,思政实践(Ⅱ类)学分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确定并审核,整体工作由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牵头,学院教务科实施。最终的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由学院教务科收集汇总,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处。
三、创新实践(Ⅱ类)学分申报方式
请各位同学填写《II类学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班长汇总,班级初审小组审核并公示,无误后。2019级各班于2022年10月20日前,2020级各班于2022年10月30日前班长将统计表电子稿及创新创业类学分证明材料,(以班级+二类学分申报材料命名)发至271898621@qq.com。
学校若出台新的二类学分管理办法以学校为准。2022级专升本二类学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28865476。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2年9月21日
学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23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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