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6号)文件规定,现就2021级非师范生第七学期实习材料提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提交时间
11月25日之前上交学院教务科23-302。
二.实习生提交的纸质材料(盖章指盖实习单位公章)
1.专业实习记录本(简称蓝本)
2.专业实习总结与成绩评定表(1式2份,盖章)
3.实习总结,字数不少于2500字,电子打印即可(1式2份)
4.实习回执(1份,盖章)
以上1-4份材料是每个实习生需要准备好,2-3两份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一起,以小组为单位单独放好。2-4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夹到蓝本中间放好。1-4材料填写可参照往届生材料填写(示例)。
三.实习生提交的电子材料
1.实习回执即盖好章的纸质回执PDF版(1份)
2.专业实习总结与成绩评定表即盖好章的纸质PDF版(1份)
3.专业实习个人总结(1份)
以上1-3份材料按照“班级+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并按1-3的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发给小组长。
四.实习小组长注意事项
小组长收齐本组非师范实习生的电子材料,核查无误后,所有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以“实习小组名称+实习材料回收包”命名,统一上交。
五.带队指导老师提交的纸质材料
杭州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笔记(1本)
六.实习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实习生将材料按要求整理好,交给本组实习组长,组长收齐核查无误后附上名单(在材料交全的同学姓名处打√),统一送到教务科23-302。
2.电子版材料:实习生将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实习组长,实习组长收齐核查无误后,通过钉钉上交。
七.注意事项
材料填写过程中,可以先查阅往届生材料示例(见附件一),确认清楚后再填写,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教务科,联系人:陆琦,电话:28865476。
附件一 非师范专业实习用表
人文学院教务科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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