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6届省级、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26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数的20%;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推荐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我院省级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额为15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按获奖总积分排序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在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择优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含指标单列)的基础上择优产生。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50%;校优、院优名额分配详情见《各班校优、院优名额表》(附件2)。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以各种方式破坏校内正常秩序的言 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受纪律处分满一年以上,并有突出 表现;
3.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体育素养和 艺术修养;
5.具有较强的学生领导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在社会实践、劳动教育、校园文 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
2.外语达到规定要求(此条历史复硕专业需满足,其他专业不受限),即大学生英语四级及以上;师范类学生已通过普通话考核(中文师范达二甲,历史师范达二乙)。
3.毕业生实习成绩优良(因实习调整,实习成绩暂不列入,等到大四下学期 实习结束后统一复核);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习总成绩列班级前35%,院级优秀毕业生要求学习总成绩列班级前50%。
4.校级毕业生要求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等奖项2 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的获奖总积分列班级前35%。评选学期内新获的荣誉和获奖情况可涵盖在内(截止10月10日)。具体积分标准详见下表。
评奖系列 | |
类别 | 得分 |
国家级综合性荣誉(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大学生年 度人物、全国自强之星、全国优秀团员、全国最美志愿者、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 | 10 |
省级综合性荣誉(省优秀党员、省十佳大学生、省优秀团员、省志愿服务工作突出先进个人) | 8 |
市级综合性荣誉【市级优秀党员(6分)、市优秀团 员(5分)、市教育系统优秀团员(3分)】 | 3-6 |
十佳系列【校十佳大学生(4分)、十佳团员(3分)、 十佳团干(3分)、十佳志愿者(3分)、十佳新生学长 (3分)、十佳心理委员(3分)】、校优秀党员(3分) | 3-4 |
校级综合性荣誉【校三好学生(2分)、校优秀学生干部(2分)、校优秀团干(2分)、校优秀团员(2分)、 校优秀志愿者(1分)】 | 1-2 |
院优秀党务工作者、院优秀共产党员、院优秀团干、 院优秀团员、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志愿者 | 0.5 |
注:单项荣誉不加分;同一学年同一项荣誉以最高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 |
评奖系列 | |
类别 | 得分 |
经亨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 5 |
省政府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 4 |
二等奖学金 | 3 |
三等奖学金 | 2 |
外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马云卓越师范生奖学 金、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REACH(励志)奖学金】 | 1 |
5.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 金或市级及以上荣誉等奖项2 次(项)及以上,且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奖积分高的;同专业(或班级)获奖积分相同 的,则依据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高低确定。
7.如某专业(或班级)满足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则将多余名额平均分配到 其他专业(或班级);如名额无法平均分配,则将其他专业(或班级)所有符合 条件的申请人依据获奖累积积分排序,优先推荐积分较高者;积分相同的,优先 推荐平均学分绩点较高者。
8.对在学科竞赛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也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但须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①获奖积分列班级前50%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班级前50%;②获得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一类省级最高级别、全国二等及以上奖项(以教务处关 于公布学校学科竞赛项目类别的最新通知为准;团队限排名第一者,无法区分排 名的,仅限团队负责人;如有特等奖,则取特等奖和一等奖;艺体类学科竞赛参照课程加分标准同等认定)。
9.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竞赛、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赛 事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且获奖总积分或学习总成绩排名列班级前50%,可直接入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校优名额单列)。
10.对因工作需要,通过组织选派服务一学期及以上,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 别突出、有显著成绩或贡献的学生,经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审议,可直接入选 校级优秀毕业生(校优名额单列)。
11.全程参与亚(残)运会开闭幕式排练与演出,无不良记录,并符合校优秀 毕业生推荐条件(即本文件中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中的 1-4 条)的本科生演员 也可评为校优秀毕业生(校优名额单列)。
三、程序和要求
由个人申请,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经班级审核小组(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同学代表2人组成5人审核小组,班长担任组长),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排名并按照百分比推荐省级、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学工办,学工办审核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学生处批准。
1.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核表》(附件3)、《优秀毕业生证明材料模板》(附件4)(包括外语等级水平、普通话考试证明及其他荣誉证明)、《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5),申请人提交给班级审核小组的文件夹命名格式:“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内含三个子文件;
2.班级审核小组审核完成后,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汇总和排序,并填写一份班级汇总后的《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将符合条件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后,各班班长于10月10日12:00前将班级同学材料打包(包含班级汇总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单),以“班级+优秀毕业生”命名,发送至邮箱rwxyjyfwzx@126.com。
四、注意事项
1.为方便毕业生提交材料,本次材料以电子版为准,请各班审核小组做好审核。(注意:省优、校优评选条件严格按通知来,不在通知要求内的荣誉不在加分范围内);
2.此次评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完成,评比完成后需交班主任审核并在班级汇总后的优秀毕业生名册上签字(可电子签);
3.若出现个别班级省校优名额用不满(班级符合条件人数不够),则由学院统筹多余名额;
4.因绩点实时更新,评选采用最新历年平均学分绩点;
5.未尽事宜,请联系:林老师,联系电话28861702。
附件2:人文学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省优、校优、院优名额分配表
人文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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